2008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30周年,我区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大局稳定,为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一、围绕党的“十七大”精神,紧扣主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
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合为一起,确定为“五大建设”,各单位一定要全面准确把握“十七大”的精神实质,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一是要从严教育干部,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以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教育;以党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标语、网站等载体形成“大宣教“新格局。二是抓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素养。各单位要按照区委的工作要求,认真抓好党委中心组学习,干职工政治学习和农村党员学习,要重点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内容,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提高执政能力;带头改进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要求领导干部全年写一篇反腐倡廉调研报告,普通党员写一篇学习心得,全面提高政策水平,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从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反腐倡廉的信心和决心。三是加强自身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时刻保持清正廉明,带头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的工作人员。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抓案件查处,是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的要求,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无论是谁、无论职位高低,只要违反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领导干部要旗帜鲜明地支持和鼓励查案工作,对领导不力、知情不举、瞒案不报、有案不查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二是排除阻力办案。对干扰办案给办案设置障碍的要严肃处理。三是坚持依纪依法办案,贯彻“二十字”方针,保障党员权利,慎用“两规”、“两指”措施。四是拓宽信息渠道,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案源主渠道作用,注重通过信访处理,既要帮助干部澄清是非,保护干部的积极性,又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做到以案析廉、以案保廉。
三、围绕大局,加强监督,预防腐败抓根本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反腐倡廉要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要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利运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抓好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一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健全干部监督工作规程,完善公正选人用人制度,防止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转岗”。二是抓好专项资金审计监督,重点对社保、移民、水利、农业、建设、交通、房产、教育、卫生等部门的财务审计,严格防止和坚决查处贪污、挪用行为,要加强对专项资金决策环节的监督,防止和纠正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集体腐败行为,严肃查处专项资金决策背后的个人腐败问题。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离任的经济责任审计,凡拟提拔或调离的领导干部必须先对其进行审计,及时查处和纠正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四是继续完善公务接待费管理制度,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标准限额、超支自负、节余结转下年的办法。五是抓好建设领域的专项治理,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凡国家财政资金、移民资金投资建设的工程均必须依法招投标,禁止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行为,要对招投标的办法和程序进行全程监管,防止工程领域围标串标等行为出现。
四、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工作,切实整顿不正之风
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热点、难点的问题。一是继续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杜绝“一费制”以外的收费行为。二是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医务人员诊疗行为,严厉查处开单提成、收受回扣行为。三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四是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防止负担反弹,加强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解决新农村建设中不切实际的问题。五是进一步优化经济环境,制订切实可行的测评方案和考核办法,今年的测评方式在原来的基础上争取有所创新。六是加大治理商业贿赂的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机制,杜绝腐败现象发生。
五、围绕队伍建设,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创建“阳光工程”
要认真落实党内各项监督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一是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情况反映制度,加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戒免谈话、问责制等执行情况检查。二是实行“阳光工程”,增强工作透明度,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办事处(镇)对各村的财务每半年要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全程监督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中共西湖管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8年3月20日